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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874家 环比增长28%

来源:中国山东网发布时间:2018-08-28

  中国山东网8月27日讯 (记者 刘自锐 通讯员 谢爱平 张树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建设,济南市工商局制订《关于做好省级和市级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通过网上申报,部门审核,系统测评,8月23日,确定公示2016-2017年度市级“守重”企业874家,比上年增加192家,环比增长28%。主要做法:

  申报审核阶段化。申报审核共分三个阶段。首先,企业自愿申报阶段。市工商局发布社会公告,经过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共有1000余家企业参加网上自愿申报。其次,区县局初审阶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申报的原则,各区县局负责申报工作的初审,审查企业申报资格、网上信息和书面材料的审查和实地抽查,向市局推荐930家企业;最后,市局审核。

  核查信用信息化。企业只需网上申报和只跑一次递交书面材料即可完成“守合同重信用”的申报,不再需要自己跑税务、人社、环保、住建、质监等有关部门征信,盖五六个公章。由该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网上信息搜索查询,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济南市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等平台查询企业违法和失信信息,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腿。同时,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的发展,根据企业迫切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守重”公示活动由两年一申报改为一年一申报,解决一些企业苦于投标竞标没有“守重”证书一等两年的问题,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信用信息区别化。针对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的特点,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按照从严掌握、标准不降的原则,把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企业主观故意失信及疏忽大意失信区别对待,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和企业主观故意失信行为作为企业申报条件的红线,一票否决,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和疏忽大意失信的企业,要求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措施,确已整改完毕,允许申报,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公示。

  测评指标标准化。所有申报企业都必须登录济南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测评,该系统共有经营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经济效益、社会信用和社会荣誉6大项36小项120余项指标组成,总分为1000分,企业登陆系统填报后会自动测评打分。今年根据企业申报总量及企业诚信量化赋分状况,确定公示2016-2017年度市级“守重”企业874家。

编辑:王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