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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重拳打击社团、个人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来源:苏州日报发布时间:2018-07-17

  正值暑期旅游旺季,苏州市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通过户外俱乐部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招徕游客、非法从事旅行社包价旅游业务等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着自助户外旅游的流行,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和保健品销售企业等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发布旅游产品信息,宣传旅游线路,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驴友”或其他消费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旅游法的禁止性规定。苏州市旅游局从投诉、举报信息中获悉,苏州市也存在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的情况,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这类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应给予严厉打击。

  苏州市旅游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分析说,这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售卖的旅游产品之所以吸引人,除了价格低廉之外,还有很多类似于“费用AA制”“不盈利”等噱头,但不少组织者实际上会通过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或另行安排付费项目、购物活动等形式赚取利润。户外运动俱乐部、相关协会等不具有经营一般意义上的旅游业务的资质,与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另外,由于很多人在微信群或QQ群里交流时并不使用真实姓名,所以“驴友”们往往只知道群主的网名,并不知道组织者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驴友”们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活动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无法受理相关投诉、调处相关纠纷。

  因此,旅游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出游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要发票。要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推出的低价旅游线路所吸引,也要警惕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非法组织实施旅游业务的俱乐部、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QQ群、微信群。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在旅游行程结束后的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编辑:高崇敏